"黄经理,这个月的工作我已经完成了,已经交给王姐了。"完成自己的工作之后,周文并没有想往常一样直接离开公司,而是在思考之后按照自己的打算来到了黄经理的办公室--黄经理主管人事部门,对于人事的调动有说话权,如果黄经理能够答应自己的请求,那自己就不需要再担心找工作的事情了!
很明显,黄经理对于周文的工作还是比较满意的。一年前,公司内有一批文件需要处理,需要上发到公司的网站上。这个工作并不是特别重要,并不需要特别招纳一个新员工过来,于是,黄经理让员工在网上发布信息,招纳了一个在校大学生过来处理这个事情,而周文就是那个被选中的人,
周文素来是个很节省的人,虽然家境还不错,但是家庭教育告诉他要自力更生。因此,在上大学的时候,周文就开始做起了兼职,去年拿到了这份工作。如今,他利用业余时间,在公司勤工助学已达13个月。鉴于自己即将毕业,就业形势严峻,加之认为公司是难得的好单位,他觉得,如果毕业后能留在公司,无疑是一个极佳的选择。
跟在黄经理的身后走着,周文先是随便和黄经理聊了几句,然后说起了自己的想法:"黄经理,是这样的,我已经大四了,马上就要毕业了。咱公司有没有什么适合我的岗位啊,如果可以的话,我毕业之后能够直接来公司工作吗?"
"噢?你的意思是……"
"哎哟,黄经理你别乱想。是这样的 ,我在咱们公司不是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吗,虽然是兼职性质,但是我对咱公司也是十分熟悉的, 相信我能够胜任一些工作的。"说到这里,周文的语气软了一些,"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能够留在公司的话是最好的了,毕竟,我对公司很熟悉,做工作的话也会轻车熟路一些……"
周文原本想着自己的请求应该很容易得到同意的,没想到,黄经理的回答让他失望了:"小周啊,你有这个心思,我很欣慰啊。但是吧,公司也有公司的规定,如果招纳员工的话肯定是要按照步骤一项项来的。我相信你的工作能力,否则也不会一年多都让你在公司做这份兼职,对吧?也希望你能理解啊!"
说罢这话,黄经理表示自己的工作很忙,言下之意是不让周文再跟着他了。周文极其聪明,他讪讪地停下了脚步,和黄经理道了别。不过,在之后的几天内,周文的心里却越来越不是滋味,总觉得这事儿黄经理太不给自己面子,太不把自己当回事儿了!
眼看着毕业的时间越来越近,大家也都开始忙着找工作了。周文不乐意和同学们一样投身到茫茫的人才市场去,沉思之后,决定到律所去,看看自己这个事情是否还有转变的机会。
周文的想法其实十分简单,他觉得兼职毕竟是不是长远的,而这公司也是个极好的公司,如果在大学毕业之后能够直接来公司工作的话那就最好不过了!如今和公司撕破脸皮,好的话就是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不好的话就是丢了这份兼职的工作。在仔细思考之后,周文决定奋身一搏,赌一把!
满怀心事的周文来到了律所,将自己的意思和张朝军说完之后他赶紧开口:"张律师,我是这样想的,我在公司已经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了,当然,这是兼职的性质,不过这也已经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了!我想以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诉至法院,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行不行得通呢?"
张朝军耸耸肩,回答道:"这恐怕是不幸的。我和您解释一下吧。勤工俭学是大学生实习的一种主要形式。《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与实习大学生签订合同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虽然您在该公司勤工助学超过了1年,却不能以此为由视为双方之间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张朝军的几句话就打消了周文的念头,周文刚才满心的热情和激动突然间就被这盆冷水给浇灭了。不过,这话毕竟是从张朝军的口中说出的,有相当强的说服力,周文没辙,很沮丧地唔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慧问提示=======
勤工俭学是大学生实习的一种主要形式。《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与实习大学生签订合同是我国法律所允许的。虽然周文在该公司勤工助学超过了1年,却不能以此为由视为双方之间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