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作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最有权威的作品。主题思想深邃。写作手法独特,集中表现了霍桑思想与艺术特色,标志着美国长篇小说创作上的一个重大突破。

《红字》这部小说主要围绕四个人展开,分别是海斯特,阿瑟-丁梅斯戴尔,罗杰和小珠儿。主要主人公海斯特是一个英国破落贵族家族的年轻美丽的女人,但是她却嫁给了一个畸形的的年老学者,夫妻二人根本谈不上爱情。结婚后,两人决定移居波士顿,因丈夫有事就让海斯特先独自来到了波士顿,后来据说丈夫在赶来的途中被印第安人俘虏,一直没有再出现过,生死不明。后来海斯特在波士顿独自居住了近两年。期间,她与年轻英俊的当地牧师偷偷地相爱了,并生下了一个女婴,她的这种行为是为清教教义所不容的,是为人们所指责的。最终,她以通奸罪被抓到了监狱,并且还要受辱示众,接受审判,终生在胸前佩戴一个代表“通奸”的和红色字母A作为惩罚。在审判时,当局一再要求她说出奸夫的名字,但她为了保护他,维护他的声誉,始终不肯说。海斯特为了她所爱的人,独自一人顶住了所有的压力,承受了众人的指责与冷眼,她是坚强的,虽然所有人都批判他指责她,但是她却用自己的行为彰显了自己的人格和魅力。

在接受惩罚示众的时候,成千双无情的眼镜注视着海斯特议论他,虽然他感到很痛苦,但是她几乎是以一种安详的神态来对待这一阶段对她的折磨。也许就像小说中写的那样:在我们人的本性中,有一个奇妙而又慈祥的特点,遭受苦难的人在承受痛苦的当时不知道其强烈的程度,而常常是在事后才感受到那撕心裂肺的痛苦。海斯特就是这样的人,尽管在众人面前变得平淡,高傲。但回到监狱后没人再注意到他的时候,她却变得狂躁不安,绝望,变得半疯半癫。我很佩服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人。在耻辱,惩罚面前,她没有选择逃避,她没有期望通过自己的软弱,无助,不幸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只是一个人默默地承受,她比我们想象中的坚强,尽管这对于她来说是十分残忍的。在中国,不管是古代的女性还是现代的女性,当她们受到了极大地耻辱时,往往会选择一种极端的方式来结束自己的生命,拜托痛苦与折磨。而海斯特只是淡然地接受,惩罚过后依然正常地生活。

海斯特的拘禁期结束后,她带着女儿居住在郊外一间孤零零的小茅屋里,她们虽然处境寂寞,但是她却靠自己的手艺——针线活养活自己和孩子。虽然她自己穿着朴素,但是她却把自己的女儿打扮的十分漂亮。把针线活做得十分细致,她通过对女儿的打扮和精美的针线活来显露自己追求艳丽华美的情趣。作为一个女人她是了不起的,作为一个母亲她同样是了不起的,她给女儿的一切都是她能给的最好的,她甚至还担心自己的罪恶会降临在孩子身上,便通过善行来赎罪。